农村有句俗话:“家有万贯,带毛的不算。”一方面是说农业经营面临“看天吃饭”的风险,一方面也是说有效资产少、缺乏抵押物,面临融资难、融资贵。

粮食流通领域尤为如此。随着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粮食收购逐步由政策性收购为主转向市场化收购为主。由于粮食行业具有基础性、弱质性、微利性等特点,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小微企业大多底子薄、有效资产少,资信等级不高。

记者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为帮助企业“有钱收粮”,搞活粮食市场流通,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2016年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以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银保监会、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单位共同指导各地组建运行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为粮食企业收购融资增信,取得明显成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各有关省份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自愿、统一管理、封闭运行、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政府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出资,组建运行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为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融资提供担保,帮助参与企业获得存缴基金10~15倍的贷款,支持企业入市收购。

截至目前,包括13个粮食主产省份在内的16个省份已经组建运行信用保证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75亿元。通过基金增信融资,累计向2000多户粮食企业发放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1130亿元。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基金项下贷款按照基准利率计息,比全国银行贷款平均融资成本低约2个百分点。

在基金的组建运行方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各地“因省施策、小步快跑”,不断完善信用保证基金政策。例如,内蒙古、吉林等省份将信用保证基金适用粮食品种从玉米扩展到稻谷、大豆,将参与企业由购销企业扩大到加工企业;辽宁省在财力紧张情况下增加政府出资3000万元;河北省将秦皇岛市试点推广到全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初步构建了粮食收购融资长效保障机制,有效缓解了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推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充分发挥信用保证基金在夏粮收购和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市中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指导相关省份更好运用信用保证基金,为粮食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提供资金保障。重点是支持湖北、湖南、山东、四川等省份在市县试点的基础上向全省推开,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入粮食市场化收购,支持粮食企业满工满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保供稳市,服务农民售粮变现,助力企业稳岗就业,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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